陜建質發〔2018〕16號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規劃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鐵辦、楊凌示范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西咸新區規劃建設局、韓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神木市、府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考評工作,確保各項工作按規定時限落實,切實提升全省建筑施工企業和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扎實推進各項工作落實
省廳于2017年5月22日印發了《陜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實施細則》,對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有關事項進行了明確;10月30日下發了《關于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工作時限、考評結果運用等問題,并就考評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加強對考評工作的組織領導,夯實工作責任,細化工作措施,加大保障力度,推動考評工作扎實開展,盡快實現建筑施工企業和項目全覆蓋。
二、進一步強化結果運用,激勵企業項目主動參與
為進一步調動和激發建筑施工企業和工程項目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的主動性和積極性,自2018年7月1日起,把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作為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延續的唯一條件。
(一)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一次考評結果為“合格”以上等次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企業主要負責人(法人、總經理、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延期時,提交《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告知書》,廳綜合便民服務中心在系統中核實后,直接給予延續。
(二)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一次考評結果為“合格”以上等次的,參與項目建設的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延續時,提交《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告知書》和參與該項目建設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名冊,廳綜合便民服務中心在系統中核實后,直接給予延續。
(三)建筑施工企業和項目考評結果為“整改后合格”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延續按原條件和程序辦理。
(四)建筑施工企業和項目考評結果為“不合格”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不予延續。
三、進一步加強考評組織,確保考評結果準確有效
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過程監管,嚴格按照標準規范組織實施,確保考評結果準確反映建筑施工企業和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為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據。
(一)計劃單列的韓城市、神木市、府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二、三級建筑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具體考評工作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主管部門和質安站分級考評或聯合考評的方式開展。
(二)切實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力度,對提交自評報告的所有企業,均要組織進行安全生產條件復核,對企業自評結果進行現場驗證。重點加大對考評周期內無項目、無業績企業的考評力度。對安全生產條件復核不合格的企業要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考評結果為不合格。
(三)各級考評主體在組織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時,要認真核實參與項目建設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每月匯總報送工程項目考評結果時,要將參與項目建設的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名冊一并上報。
(四)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確定1名工作人員為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聯絡員,于2月28日前將聯絡員姓名及聯系方式報省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
聯系人:朱劍龍 電話:029-63915782